司发〔2018〕54号
关于印发《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
隐患库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单位:
经2018年电力公司第二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,通过了对司发〔2017〕106号文《第一师电力公司隐患库管理办法》增补相应条款的方案,现印发给你们,望各单位对相关条款认真学习、贯彻。本办法下发后,原司发〔2017〕106号文废止。
本办法下发后,对存在附件中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将做出2000 元的处罚。在执行过程中,对相关条款处罚标准高于司发〔2018〕45号《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》的,执行本办法。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下列违章行为的,按照司发〔2018〕45号文三级事故标准进行处罚。
附件:《第一师电力公司隐患库管理办法》(修订)
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
2018年5月21日
抄送:公司领导。 |
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群部 2018年5月21日印发 |
(共12份)
附件:
《第一师电力公司隐患库管理办法》修订
1、作业现场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。
2、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执行两票或无票作业,工作负责人现场未携带工作票;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、无票操作。
3、作业前后未开展班前班后会。
4、不按规定使用倒闸操作票操作,倒闸操作不唱票、不复诵、不核对设备状态、跳项、漏项。
5、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审批、未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作业。
6、检修、施工电源未使用漏电断路器。
7、安全工器具未按期检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。
8、点检、巡检、交接班制度流于形式,设备明显缺陷(含消防设施)未发现。
9、电力设施拆除后仍保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。
10、停电作业不验电、不挂或少挂接地线,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。
11、接地线接地端未良好接地、配网变台工作接地、保护接地不良。
12、外出作业无派工单、派车单。
13、作业人员擅自扩大作业范围。
14、现场工作负责人、监护人未执行三道袖标制度。
15、居民区、道路附近施工作业未装设遮拦、警示标志。
16、漏挂(拆)、错挂(拆)标示牌。
17、工作票、操作票、管控卡不按规定签名。
18、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(较大及以上风险)作业现场未执行风险分级管控、管控人员未到场或管控措施失控。
19、在禁火区或作业场所吸烟及在禁火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票。
20、未遵守规定进入氨区、氢站等易燃易爆场所。
21、未遵守《安规》,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、皮尺、或含钢丝的尺子进行测量,在变电站带电区域工作使用金属梯子。
22、项目施工无特殊工种作业证、安全培训合格证从事现场作业;
23、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(监护人)履责不到位,现场监护流于形式。
24、重大危险源区域、重点部位监测、监控设备,存在缺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