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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大财务政策宣传,助力员工增收减支

日期:2023-10-18 类型:公司新闻


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国务院决定,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。财务资产部在了解到相关政策后,积极向在职员工进行宣传,并将相关政策的通知及时发布,方便员工了解。政策有关内容如下:

1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。

2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
3、赡养靠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。其中: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。

4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,按照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5、有关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。